西华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班级校友值年返校接待办法

发布者:音乐与舞蹈学院发布时间:2024-05-29浏览次数:28


            第一条 为规范校友返校活动管理,保障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校友接待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回校的校友,视不同情况或不同情形,按照本办法予以接待。

 (一)在各地的校友会会长、荣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优秀校友、杰出校友等来校访问的,由学院向学校校友工作处报告,共同接待,其活动安排由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以及校友工作处共同拟定;

 (二)以个人名义回校看望、访问老师、同学、朋友且与学院没有公务联系的校友,由其所看望、访问的老师、同学、朋友及校友工作负责人负责接待;

 (三)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校友返校活动,由学院相关领导和老师共同接待;

  第三条 校友以班级为单位返校活动的主要项目(形式):

 (一)座谈会形式。

 主要内容包括:

1、向校友介绍学院的概况和发展规划;

2、校友向学院、老师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畅谈感受,与学院开展各种方式的合作,向学院提出建议等;

3、参加人员:学院领导、教师代表(人员由回校校友选定和邀请)、在校学生代表。

 (二)报告会形式。形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各位校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包括:

1、班级学术成果展示;

2、个人或企业创业历史介绍;

3、本人所在行业、学科领域发展现状,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

4、社会及本行业对人才需求情况,现场人才招聘;

5、对学弟、学妹的希望。

 (三)参观校园并合影留念;

 (四)向母校赠送礼品或捐款(校友自愿)

 第四条 集体返校校友的组织者须提交一份返校校友通讯录和集体照片给学院。

 第五条 学院鼓励校友以班级或个人名义,在校园内认养或栽植珍贵树木、设置永久性纪念标志。

 第六条 校友捐赠按照相关流程进入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第七条 校友返校活动所需经费由校友自行解决。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音乐与舞蹈学院负责解释。